一、

遗嘱上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遗嘱上需要包含的内容如下: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资料图)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二、

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

遗嘱如何公证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找法网提醒,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4.审核通过的,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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