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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实习生 钟银佩 通讯员 谭耀广 刘晓菲

8月31日,记者从江门台山市公安局获悉,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但还是有一些明知租售“两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还是打上了这种赚钱主意。近日,台山公安快速抓获一名涉租售“两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涉案设备:手机卡85张,手机7台,银行卡7张,电脑1台。

8月26日15时许,根据上级反诈中心下发的线索,台山市公安局迅速反应、合成作战,反诈中心联合合成作战中心、水步派出所雷霆出击,用时不到2个小时就将涉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当场搜获大批用于租售手机卡和银行卡以及电脑等作案工具。

据了解,李某某于2022年8月15日,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其办理的一张其奶奶的实名制手机卡,用于帮助别人注册微信号(此微信号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并从中获利。李某某于8月26日17时被台山警方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买卖、租售“两卡”这看似“危害不大”的间接行为,实则是诈骗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造成被害人受害的重要因素之一。自全国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台山市公安局始终将“断卡”专项行动作为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杀手锏”,广拓线索、精准研判,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抓获一批涉卡违法犯罪嫌疑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警方提醒】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同时,希望市民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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