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警支队获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法规规章等规定,自7月1日起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交警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需要“硬件”和“软件”共同达标。从“硬件”上看,首先车辆要安装车牌,无本市号牌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本市道路行驶。其次对于电动自行车上非法改装加装承重、遮雨遮阳篷等装置的,车主应当自行拆除。如果不拆除仍旧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强制拆除,并依法处罚。

从“软件”上看,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都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从7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的人员,将依法处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邮政快递、外卖配送等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员工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教育。同时,交警对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拒绝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发现是涉嫌假牌、套牌、假证、盗抢嫌疑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警方提醒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环境。如果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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