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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链采购模式下 |
| 如何消除多部门参与采购的弊端(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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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制定合理有效的采购考核制度。在采购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构成采购各个环节的效能是此消彼长,比如高品质与高价格相随,低库存与高物流配送成本相伴,追逐规模效益采购必然带来高的库存成本等等。那么相应的审批部门如果过分地强调本部门的绩效,必然影响整体的采购效益。因此,企业应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制定整体的考核机制,奖励的重点放在团队而不只是看个别部门的绩效,消除单个部门的短视行为。这样有利于促使各个部门在采购审批当中能够从整体的角度出发,综合分析各个采购环节利害关系,寻找最佳的利益平衡点,追求最优的整体采购效益。
第二、优化采购组成结构,简化采购审批流程。首先,针对多部门采购所造成管辖权限的重叠、交叉甚至错位不良后果,应根据部门的功能特点以及各采购环节的业务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以及管辖权限,避免多头管理现象的出现。其次,精简或重组部分多余的审批环节,适当减少采购部门级别分层,如在付款环节中有些企业设有审计部先审批后交由财务部多人审核后方可付款,审批环节过于重复,通过精简后,可以直接由财务部根据合同以及验收结果单独作出付款意见并安排付款。另外,培养及招聘复合型专业采购人才,兼任采购多个环节的工作,从而精减部分审批部门,达到简化采购审批流程的目的。
另外,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协商处理采购中各类问题。内部协调机制是各部门工作衔接的润滑剂,它能够促进采购各部门工作的连贯,保障采购工作的顺利执行。首先不管采购部门的数目有多少,他们都是组织机构采购团队的组成部分,代表企业直接向供应商采购所需物品,通过内部的协调机制,有利于促进组织机构采购各部门的团结,形成强有力的采购谈判能力,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其次,采购中难免会遇到诸如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产品供应短缺、合作方违约以至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等等,这些问题不是某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必须通过内部协调机制,群策群力协商处理。另外,制定统一的采购政策、统一的采购程序、统一的技术规范等操作规则作为协调手段,促进各参与采购部门工作的顺畅。
随着采购业务流程的深化以及采购分工的细化,多部门采购组织形式越来越得到众多企业广泛的应用。因此企业应在新的供应链管理思想下,制定合理的采购考核制度、优化采购流程以及顺畅的内部协调机制,消除多部门采购框架下的不良影响,保证采购任务的完满完成。
作者:吴钟伯,邮箱:wkjzs@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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