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 商务中心 - 电脑商500强 - 商人邦 - 产业要闻 - 市场分析 - 渠道新闻 - 论坛
首页>> > 电脑商学院 > 客户管理 > 综合 > 正文
- 相关文章 -
·Vista遭美多机构封杀 微软回应尊重客户选
·手机客户满意度调查:消费者最不满待机时间
·无须服务所有的客户
·关于铁通“移动话吧”之三客户管理(产品再销售
·友达光电称笔记本需求增长液晶市场开始回暖
·开发市场(新客户)的十大误区
·业务员:要认清和客户的关系
·McAfee任命新任CEO 曾是EMC客户内
·处理得当 客户的不满变美满
·客户是上帝 其实钱才是上帝
- 最新商情 -
- 搜索 -
客户需求五项原则

2007年3月14日 阿里巴巴论坛

1.全面性原则

对于任何已被列入客户范畴的消费者,我们要全面的定义其几乎所有的需求,全面掌握客户在生活中对于各种产品的需求强度和满足状况。之所以要全面了解,是要让客户生活中的需要完整地体现在你的面前,而且根据客户的全面需要分析其生活习惯、消费偏好、购买能力等相关因素,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以全概偏”的了解往往会迷惑客户,刻画销售人员关心客户、爱护客户的经典形象。

2.突出性原则

时刻不要忘记销售者的第一要务是为公司销售产品,帮助客户满足需求。所以,要突出产品和客户需求的结合点,清晰的定义出客户的需求,必要的时刻要给客户对本产品的需求形成一个 “独特的名称”。假如你是一个竹躺椅的销售人员,尽可能得让消费者形成对躺椅的独特认识,为它定义出一个别人都没有意识到的“提高生活舒适度需求”等。

3.深入性原则

沟通不能肤浅,否则只能是空谈。对客户需求的定义同样如此,把客户需求的定义认为是简单的购买欲望,或者是单纯的购买过程明显囿于局限,只有深入的了解客户的生活、工作、交往的各个环节,你才会发现他对同一种产品拥有的真正需求。也就是说,要对客户的需求作出清晰的定义,事前工作的深入性是必不可少的。

4.广泛性原则

广泛性原则不是对某一个特定客户需求定义时的要求,而是要求销售人员在于客户沟通是要了解所有接触客户的需求状况,学会对比分析,差异化的准备自己的相关工具和说服方法。

5.建议性原则

客户不是我们的下属,所以命令他们是不会接受的,当然我们也不可能这么做。在客户需求的定义过程中同样如此,客户所认同的观念跟我们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对客户的需求要进行定义只能是“我们认为您的需求是……,您认同吗?”

我对此有兴趣】 【发表/查看言论】 【打印】 【推荐给朋友】 查询与   客户  需求 有关的新闻
特别推荐_电脑商网
·惠普存储虚拟化结新果·中国“45纳米四核第一单”落·内存仍供过于求 价格上涨只是
·惠普完善B.T.解决方案·浪潮“三驾马车”策略逐鹿互·微软详解“S+S”渠道战略
·戴尔磁盘存储营收达4亿美元 ·AMD和英特尔备战SoC芯片市场·切忌买椟还珠!品牌电脑市场
·惠普:戴尔渠道策略在效仿我·戴尔千店计划启动 灰色渠道盼·TCL电脑并购案的台前幕后:集
·“337调查”指向内存行业·惠普1.175亿美元收购打印机厂·中国IT服务产业现状及发展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