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同转销售定单,方便有效。
除了上述所讲的一揽子合同以外,还要一种合同,规定了某类产品的交付方式,处理方法,付款情况,甚至具体产品的价格等等。
如企业有家客户,在年底要跟企业签定合同,规定这产品外包装方式、交付方式、质量检验标准等等情况,跟一揽子合同的区别,就是其没有规定具体产品的数量与金额,而不会影响销售价款。其主要是一些产品的规范问题。
CRM对此,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在产品基本信息中定义相关的处理方法,但是,有时,某些条款不是产品的供应,而是客户的个性需求,如同一个产品,两个客户针对其的包装方式可能不同,一个需要普通包装,一个需要彩盒包装。则此时更适合的做法是在销售定单出直接注明。但是,销售员开单时有可能忘掉,那该如何改进呢?
CRM可以根据合同直接产生销售定单,如此的话,合同的相关条款可以直接反映到定单中去,从而防止因认为的疏忽而导致的销售定单错误,提高销售定单的准确率。
三、合同到期提醒,帮助企业提高回头率。
随着产品同质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感觉到卖产品大部分情况下,卖的已经不是产品本身,而是服务。谁的服务水平好,把客户收拾的服服帖帖,这家客户就会成为企业最忠诚的客户。
当相关的合同快到期时,能够提醒用户,合同快到期了,可以去拜访客户了,争取把下一年的合同签下来,这对企业来说,是争取回头客户的重要手段之一。因为作为客户来说,他为了生产的稳定,肯定不会到合同到期后再去考察供应商,会在合同到期的一个月前就开始考察现有的供应商及其他潜在的供应商,若此时,企业能够及时跟客户联系,则无形中,客户会为你打高分,因为你时刻在意他;而当客户快要换掉你这个供应商时,你再去跟他们套近乎,则效果就会很差,企业很可能就因为这个小细节而失去这个客户。而有些大客户,为了提高供应商的配合度,甚至半年、一个季度签一次合同。若纯粹靠手工去管理这些合同,按用户管理总有疏漏。
而CRM系统提供了合同到期提醒,用户可以设置,当合同到期还有多久时(如一个月、半个月),自动提醒用户(如邮件、即时信息等),系统也有相应的报表,可以查询合同到期的情况。
若跟其他功能结合,还可以查询到销售员在合同快到期时,有没有采取响应的动作,如客户回访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