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经济活动的体现形式,就是以“乞求”的心态去应对,以“讨好”的行为来“买”销量。殊不知,这样不但不会引起客户的感激,反而更加剧了销售地位的不均衡性。把本该属于我们的经济利益丧失掉。俗话说得好:习惯成自然。当我们把众多的经济利益“日新月异”的让渡给了我们的客户,他们不想成为上帝也难!!
营销培训有句老话:发现需求,满足需求。我们的很多销售人员就是简单的在这个层面上进行活动,思维固化于满足需求,导致缺乏营销的主动权。在这里,我想说:“面对需求的话题,还有培养需求,创造需求,改变需求等等,万不可简单的满足需求,营销是一种多维活动,非单向思维。
如果我们带着培养需求,创造需求,改变需求的视角去审视我们的客户,逐步会发现,那些曾经困难而为之乞求的行为会逐步应刃而解,新的市场机会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倘若必须要买饭,我们可不可以这个样:主任,您现在下班了,饭我已经帮您买来了,您就不用操心了,不过有两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首先是最近﹡﹡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的观点……您如何看待?……
或者,主任,下周三我想组织一次科室会,就﹡﹡﹡年会最新的指南与科里的老师进行一下交流,您帮忙组织一下吧……
而不是,主任,我帮您买好饭了,希望您喜欢,别忘了帮我们多处方点﹡﹡啊。
由满足需求向创造需求迈进一步,销售也就由乞求的困境迈向了谈判的话题。因此,作为销售人员,与客户围绕着产品的话题展开,才是价值利益的核心,其它的只是辅助手段,只能“锦上添花”,无法“雪中送炭”。不能本末倒置。
销售“谈判”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坚持平等互利,既不强加于人,也不接受不平等条件。而现实中,很多的销售代表很难坚持这一原则和底线,自将身价与身份,置客户的一切要求视为合理。过多的考虑了竞争的因素,落入了“囚徒困境”的决策思维之中,导致无法实现“谈判”,而一味的“乞求”。殊不知,行业进程的发展已使入规范有序的车道,满足顾客的价值体现已不仅仅是“以钱为纲”。
笔者所在的团队由于对此现象颇为留意,在日常的工作中屡建与竞争同道差异化的“奇迹”,带着培养需求,创造需求,改变需求的视角面对问题,反倒是赢得了客户的尊崇。
2006年﹡﹡﹡年会,与客户单位发生日常业务往来的诸多公司被要求提供赞助,多则几万,少则几千,且必须执行。面对这多年来形成的惯例,众公司纷纷电报总部,寻求提供支持,以便在客户面前好有交待。而我们所在的团队面对此景,在不得不参与的情况下,达成了共识:用最小的成本,争取最大的收益。去和客户“讨价还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