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五力竞争模型”在供应链协同竞争环境下的适用性分析
波特的竞争模型的假设前提是企业与供应商、顾客的关系是典型的博弈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特点决定了波特竞争模型在当今经营环境下的局限性。
3.1企业与其供应商、顾客的传统博弈关系的局限性
首先,无序性。一方面,在不同的环境下,供应商会根据面临的博弈环境对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产品价格和质量策略;另一方面,由于供应商会向较多的企业提供产品,而这些企业之间的博弈实力不同,因此,在同一个时期,供应商对不同的企业也会实施不同的产品价格和质量策略。这种策略变动不仅对供应商本身造成影响,对其下游的企业也会造成影响。对于双方来说,策略的经常变动不仅会消耗其各种人力、时间、资金等资源,还不易形成工作的标准化,从而使双方疲于应付这些变动,而不能将主要精力用于生产或战略的制定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并且,由于供应商同一产品同时期对不同的企业制定的价格不同,因此,容易造成其客户的不公平心理并引发不满,从而影响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易。
其次,独赢性。在传统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和其供应商往往不是着眼于共同创造利润,而是如何争取各自的利润。在这种指导思想之下,一方得到的利润增多,则必然会导致另一方得到的利润减少,双方博弈的结果只是导致利润平衡线在二者之间来回移动,移动的偏向要视市场环境以及双方的实力等因素决定。
第三,短暂性。企业与其供应商在传统博弈环境下博弈的最终结果将导致二者交易活动的结束。随着一方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实施的产品价格和质量策略越来越有利于自身,而另一方则一直处于劣势状态,从而使利润平衡线不断向劣势的一方移动,当移动到此方的利润底线时,这一方将会选择退出二者的博弈,去选择另外的供应商或者经销商,而此时另一方也将会重新选择另外的博弈者。重新选择的过程势必会消耗双方的精力和资源,从而造成双方的损失。
传统博弈关系的这些局限性决定了波特的五力竞争模型的应用存在相应的时空限制。譬如根据波特五力竞争模型,一个企业应尽量避免其客户掌握充分的信息以便使自己在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这显然与供应链协同竞争所要求的信息共享相抵触。随着传统博弈关系在供应链中逐渐失去主导地位,波特的五力竞争模型也必将失去其指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