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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后鼠标+水泥时代(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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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也能看到,在同传统行业结合过程中,以及随着网民与服务商双方的日渐成熟,互联网行业的掘金者们在产品、服务、客户、渠道、传播等方面也变得务实起来,纯虚拟化的产品、服务与流程与线下的结合变得从未有过的紧密,曾任慧聪IT事业部总经理并创办DM直邮领域知名品牌赛尔风标广告、现觅法北京公司总经理的吴克铭先生对这种经营模式有个经典形象的总结,那就是“线上门户,线下服务”。对这种说法的解释同互联网的这一波浪潮可以联系在一起,一方面,欲借势互联网的企业,一般都会建立一个窗口或平台,这个窗口或大或小,不妨称之为“门户”,通过这个门户向外界传播产品与服务,面向客户群体提供增值信息,同时依托门户为客户提供服务要求、产品购买的通道、采集并挖掘访问者及客户数据与需求,而针对用户的个性化服务则多由线下渠道提供,诸如客服、渠道、售前、售中、售后、客户价值挖掘等,同时凭借互联网的力量优化这种线下服务的流程与效率。
同时笔者认为,我们现在大多数网站所建立的网络平台已经足够使用了,更多地是没有做足产品与服务。用户是消费者,他不会去关心你的流量,他所青睐的是你能为他提供的服务以及能够为他带来什么好处。其所期望的好处如何实现,不仅仅在于“线上门户”搭建到何种程度,也不仅取决于服务种类的多少以及同客户业务经营的契合,同时也在于这种服务是否恰当地采用了“虚拟化”、“网络化”的策略,以节省线下服务的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及其质量,并通过这种途径促进供需双方可能达成的交易量。比如上文中曾提到“线上门户 线下服务”的提出者吴克铭,其创办了国内首家提供企业法务外包及律师委托服务的觅法公司,并建成了跨法律、管理与财务的门户网站觅法网,这是一种以法律服务作为“商品”的交易平台。交易过程中,供应商是各地加盟的律师事务所,而需求方则是广大拥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企业与个体客户。在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中,觅法公司本身只是撮合者与第三方监督者,本身并不参与具体业务执行。从这套业务模式可以看出,觅法采用的策略无外乎:依托“线上门户”,一端面向加盟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市场调研、品牌推广、渠道与客户案源共享等全套服务,从每个案子中收取一定的佣金,而另一端面向企业与个体客户,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帮助客户选择、推荐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并且律所的服务过程进行跟踪,对服务效果予以回访与评估。
当然,能够提供这样的第三方服务,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像法律服务这样的专业领域在运营成本上相对较低,同时不会涉及物流之类的问题。而涉及物流的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如果依然想着给用户开商铺,发供求,依靠会员捞点钱,做出流量赚点广告费,不如将心思更多地投入到如何做好“线下服务”这一块。如果无法在传统的电子商务领域走下去,不妨跳出行业的限制,看看人力资源、法律、管理与财务、审计这样的专业服务领域,或者扩大到第三产业中更广泛的行业,说不定这些领域能发现以前未曾注意到却值得大胆尝试的机会。
毕竟,一旦涉及到线下服务,其成本已非虚拟化经营可比,这也是众多行业网站们遭遇到的瓶颈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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